根据《关于开展2025届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2号)、《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25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比例为应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4%;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12%。(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推荐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符合直接推荐条件的,须提交个人说明材料,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决定最终结果。
四、计分细则
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要求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等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对参评研究生需进行综合测评。
五、申请程序
研究生由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经班主任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对象),培养学院评审,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和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4日前交至邢文静老师处(研究生B楼1503室)。将附件4(电子档)、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949203812@qq.com。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学校对评定方案增加了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七、具体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学硕专硕分类评选,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毕业班班主任通知到班级所有同学。
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并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执行。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