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拟计划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生源情况,择优遴选。
(二)有利于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有利于学科建设和方向凝练;有利于培养和支持学位点申报与建设;有利于导师队伍年龄结构优化。
(三)坚持标准明确、程序严格、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工作稳定,能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身心健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相关研究生课程教学并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年龄不超过55岁,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57岁。
(四)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学术团队,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五)一般应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近一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无抽检不合格情况。
三、业务条件
(一)讲师任职满3年及以上,近3年内(自申请之日算起,下同),有保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经费,每年进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前,个人科研系统到帐经费不少于3万元。主持在研 1 项三类项目,且近三年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或取得科技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发表SCI学术论文1篇(安徽农业大学为通讯单位,论文注有学院三个重点实验室名称之一)。
②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励(有效名次);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审定新品种、新产品1个(第一单位为安徽农业大学);
④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出版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
⑤成果转让或转让产生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
⑥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或三类专业实践业绩2项以上;或取得三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
第③-⑥条仅适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者。
(二)讲师任职未满3年,近3年内主持在研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二类项目。
四、引进人才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
第二部分 导师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并附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不低于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对申请教师的科研、教学和指导能力进行审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拟定推荐名单;学院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将排序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学位办。
(三)学校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备案,经学校研究同意且公示无异议,予以发文公布。
第三部分 其他
(一)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务必落实安徽农业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八要、十不准”。
(二)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具体导师遴选程序按照当年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办法由植物保护学院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22 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