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位点范围内的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张平、潘月敏
委 员:汪小强、张华建、唐庆峰、陈莉、陈雨、李桂亭、凌洁、刘月新、杨梅、孙家智(学生代表)、何勇(学生代表)
秘 书:蒋秋双
二、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对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的重要方式,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11号,2020级研究生)(附件2.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2021、2022级研究生)(附件2.2)、《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院党字〔2021〕15 号)、《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院党字〔2021〕15 号)的规定执行。
三、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我院基本学制内的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和人事档案关系未到校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我院基本学制内的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和人事档案关系未到校研究生。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5日—9月18日)
国家奖学金: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3、4),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等文件评定,学生无需申请。
申请者参评的科研成果,取得截止时点为本方案发布之日。
2.学院初审(9月19日—9月25日)
国家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分配的竞争名额进行排序推荐。
(2)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竞争名额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排序推荐。
(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诚信承诺书》(各学院自行拟定),向专业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业奖学金: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排序,由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等级审定。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等级,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指标分配
1.国家奖学金:
序号 |
国奖 |
名额 |
1 |
硕士基础名额 |
4 |
2 |
硕士竞争名额 |
1 |
3 |
博士竞争名额 |
1 |
2.学业奖学金:
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
序号 |
奖学金等级 |
奖励额度 |
指标分配总数 |
指标分配人数 |
(元/人) |
2020级 |
学硕 |
专硕 |
1 |
一等奖(10%) |
12000 |
5人 |
5人 |
/ |
2 |
二等奖(20%) |
9000 |
11人 |
11人 |
/ |
3 |
三等奖(40%) |
6000 |
21人 |
21人 |
/ |
4 |
四等奖(30%) |
4000 |
16人 |
16人 |
/ |
合计 |
|
53人 |
53人 |
/ |
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
序号 |
奖学金等级 |
奖励额度 |
指标分配总数 |
指标分配人数 |
(元/人) |
2021级 |
学硕 |
专硕 |
1 |
一等奖(10%) |
12000 |
14人 |
6人 |
8人 |
2 |
二等奖(40%) |
8000 |
55人 |
23人 |
32人 |
3 |
三等奖(50%) |
4000 |
68人 |
29人 |
39人 |
合计 |
|
137人 |
58人 |
79人 |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