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校研字〔202011号)和《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学院2022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方案:

    一、审核对象:拟于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社会服务贡献突出,经费充足。

    (二)招生年龄:教授原则上不得超过 59 周岁;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且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三)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202111-12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1.主持在研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1年度发表一类论文1篇或二类论文2篇;

    3.2021年度到账经费5万元及以上;

    4.尚在首聘期内的校高层次引进人才;

    5.2021年度新增科研成果转化;

    6.不满足1-5条件的,但具有项目结余经费足以保障研究生的培养的可遴选专硕硕导资格。

    三、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321日前提交资格申请表纸质档(附件1)于学院,汇总表电子档(附件2)发送至1297059389@qq.com邮箱。

    (二)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33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附件2)。

    (三)学校备案。审核结果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基本要求中的相关条件执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审核工作。

    (二)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所列情况的导师,应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植物保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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