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是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引导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除获得由学校授予的荣誉称号外,还将获得安徽安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园艺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冠名资助的企业奖学金。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精神,结合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1月5日下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硕士生名额分配参照参评人数而定,其中,“优秀研究生”名额按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评选,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16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评选,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6人。
博士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校评选名额为17人,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1人。
2021年植保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干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班级 |
指标分配 |
优秀研究生(16) |
优秀干部(6) |
1 |
19级学硕班 |
4 |
1 |
2 |
20级专硕班 |
7 |
3 |
3 |
20级学硕班 |
5 |
2 |
4 |
博士班 |
1 |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四、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及评审方式、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 平、潘月敏
副主任委员:汪小强、张华建
委 员:唐庆峰、檀根甲、方庆奎、杨梅、蒋磊、刘苏、何勇(研究生)
秘 书:张小龙
2.评审方式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和《植物保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等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对参评研究生需进行综合测评。测评体系包括政治思想与品德、学习科研、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按照细则进行打分并进行分类排序。
3.评审程序
①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公示;②个人申请;③导师推荐或相关专家推荐;④学院召开评审会议;⑤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⑥上报评审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由学校审定。
五、评审要求
1.评审细则须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确定后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见附件2)。
2.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原则上不再评定。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4.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六、评审时间安排
11月16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各班级按照要求在班级内部进行初评并排序,并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3)、《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附件4)、《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以及推荐获奖人员的评奖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张小龙老师处。
11月25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对结果进行审议,并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党委研工部。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2.《植物保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4.《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
5.《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植物保护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