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压实安全责任,抓好风险管控,防范化解涉院涉生重大风险,维护学院平安和谐,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近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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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凡离开安徽省的师生,返校前须自行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学院报告办理销假后方能返校。未经申请报批擅自外出或故意隐瞒行程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教职工确需离开合肥市的,须填写《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不出省由院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出省须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再报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签字同意后的《疫情防控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须提前报学院备案,返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前报学院方可销假,以上两类材料均报学院党政办主任凌洁老师处。
       3.学生离开校园在合肥市当日内返回的,实行学工系统线上备案制;学生离开合肥市或当日内不能返回的,须线下申请、家长知情、学院审批,同时在学工系统备案。返校前,需将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码报辅导员、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返校。(本科生联系人周贤超老师,研究生联系人蒋秋双老师)

    安全责任人:张平、潘月敏、汪小强、各系主任

    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1.各年级专业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过主题班会、QQ、微信、易班等多种方式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不良网贷和金融诈骗、防心理疾病、防非法宗教等各类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每日健康打卡制度,严格审批学生的集体活动,严禁学生私自组团外出旅游。督促学生每日上午10点前如实完成健康打卡,通过学生健康打卡地点,及时掌握所在位置信息,排查异常情况,确保学生底数清楚、行程可追踪,做到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和健康状况。组织辅导员通过走访宿舍等方式,关心关注学生生活。

    3.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带入校园;严禁酗酒、赌博,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参加各类非法集会、签名等活动。开展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禁止在校园中开展非法传销、宗教传播、校园网贷等活动。提醒学生请假离校、外出实习、求职的往返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不乘座“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驾驶证)和超载车船。注意财产安全,教育学生提高警惕,与陌生人谨慎交流,以防上当受骗。

    安全责任人:汪小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本科生辅导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1.各实验室均应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及时报警,并立即向学院、学校报告。各实验室要做到防火安全、化学药品安全、生物安全、防辐射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安全实验技术安全等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

    2.使用气体钢瓶的实验室要严格气体钢瓶的管理,严禁不同性质气体钢瓶混放,气瓶在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压力容器应存放于安全位置,不放置于公共区域,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碰撞倾倒;不使用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

    3.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各类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品,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危废物品管理,凡涉及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应严格加强对实验危险废弃物(尤其是实验废液)的管理,存放危险废物场所或存储柜应有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收储记录,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9月26-28日,要按照《关于开展国庆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彻底排查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检查结束后,做好相应记录,形成文字材料(存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上报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责任人:唐庆峰(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及本科教学实验室)、张华建(公共科研平台及科研实验室)、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各重点实验室主任(常务副主任)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植物保护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