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植物保护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17〕11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资格及奖励名额

    1. 基本原则:以学院学生综合评价的结果为基础,优先推荐平均绩点高、英语成绩好、科研潜力大的学生。以下情况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期毕业,未按时报到注册者;②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未办理缓交手续者;③在读期间有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已备案);④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者;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者;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师生员工反映其有不宜被评奖的其他问题,且经查证属实的学生。

    2. 评选范围:我院2019级、2020级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录取类别为国际留学生、非全日制、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等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休学的研究生。

    3. 奖学金等级、奖励额度、评定比例和指标分配: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序号

    奖学金等级

    奖励额度

    (元/人)

    指标分配

    2019

    2020

    1

    一等奖

    12000

    4

    13

    2

    二等奖

    9000

    7

    25

    3

    三等奖

    6000

    14

    50

    4

    四等奖

    4000

    11

    38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及评审方式、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张 平、潘月敏

      员:唐庆峰、张华建、汪小强、檀根甲、李桂亭、王梦秋、李冲霄

        书:杨 梅、蒋秋双

    2.评审方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察研究生上一学年(20209月至20219月)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内容,重点考察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型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按照细则进行打分。

    根据学生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按高低和各等级奖学金推荐比例进行排序,学硕、专硕分类评选,确定相应等级奖学金。

    3. 评审程序

    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公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或相关专家推荐;学院召开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议;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上报评审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审定。

     

    三、评审细则

    学院采取综合测评成绩得分的评价方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定奖学金等级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由政治思想、社会服务、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数、大学英语六级分数、学术奖项和发表论文情况五项组成。政治思想占5%,社会服务占10%,平均绩点占30%,大学英语六级项占25%,学术奖项、发表论文项占30%。计分细则如下:

     

    项目

    类别

    得分

    政治思想

    5分)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

    根据学生日常表现酌情打分

    (导师4分,班主任1分)

    社会服务

    10分)

    对学校、学院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的贡献度;对学校、学院各类活动的参与度以及美育劳动成果与体育比赛获奖等

    根据学生贡献、参与度打分

    (5分)

    学生干部工作

    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支委、学生助理、研究生会部长以上干部表现优秀者加5分,其他班级以上干部以及党小组组长根据表现情况酌情加1-2分(5分)

    平均绩点

    30分)

    3.81-4.00

    30

    3.61-3.80

    27

    3.41-3.60

    24

    3.21-3.40

    21

    3.00-3.20

    18

    3.00以下

    15

    大学英语六级

    25分)

    大学英语六级425以上

    25

    大学英语六级330以上

    15

    学术奖项、发表论文

     30分)

    国家级奖项一、二、三、优秀奖排名

    每项加3020105

    省级奖项一、二、三、优秀奖排名

    每项加201052

    校级奖项一、二、三、优秀奖排名

    每项加10521

    论文类

    博士: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1区或卓越期刊计划领军期刊论文,计30分;中科院2区论文或卓越期刊计划重点期刊,计20分;中科院3区、4区和二类及以上论文,计10分。

    硕士: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1区或卓越期刊计划领军期刊论文,计30分;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中科院1区或卓越期刊计划领军期刊论文,计25分;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2区或卓越期刊计划重点期刊以上论文,计25分;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中科院2区或卓越期刊计划重点期刊以上论文,计20分;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3区、4区或中文期刊(二类及以上),计15分;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中科院3区、4区或中文期刊(二类及以上)论文,计7分;

    第一作者发表三类论文(含安徽农大学报)加5分;国际性会议论文全文加5分;参加全国性会议并在小组做报告加5分。以上可以累积加分,累积分数最高为30分。

    国家发明专利

    博士: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计30分。

    硕士: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计30分。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计 30分;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三,计 5分。

    新产品、新品种

    博士开发国家级审定新产品、新品种排名第一,计30分;开发非国家级审定新产品、新品种排名第一,计7分;

    硕士开发国家级审定新产品、新品种排名第一,计30分;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计30分;

    开发非国家级审定新产品、新品种排名第一,计7分;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计7分;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三,计3分。

    注: 1. 科研成果的认定:在读研究生期间,所有成果申报只能使用一次;

    2.发表文章须是学生学位论文相关内容,若非本相关内容以1/2记分值(相关性以开题报告为准;开题报告里含有此类内容则为相关,否则为不相关);

    3.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二、其余奖项排名第一才可加分;获挑战杯、“互联网+”等学术类奖,如是团体奖,相应加分应均分到团队成员每个人,其他的则由排名第一的同学得到相应加分;

    4.发表论文,两个学生共一作者,只计1人加分,排名在前计分,排名在后不计分;或排名第一学生未参评者,给排名第二者加分(共一作者);

     5.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获得者绩点排名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的前50%,且无挂科;

    6.同一内容的学术奖励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学生干部工作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7.每分项分值的累加值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8.学生申报奖学金,需要导师同意,签字认可;

    9.论文仅认可公开刊出的论文(在线公开发表的需具有doi号及交费单);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中文接收函及国际会议论文接收函不加分;

    10.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通讯作者为第一导师才可计分;当学生与指导老师共一时,仅学生排名第一且通讯作者为第一导师才可计分;当学生与第一导师共一,通讯作者为第一导师,学生排名第一、第二均可计分;学生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均为第一导师才可计分;校内遴选的兼职导师除外;

        11.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单位和通讯作者必须是安徽农业大学; 

    12.非国家发明专利,不加分;

    13.总分相同,以绩点排序;绩点相同,再以四、六级分数评定;

    14.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服务学院相关工作、参加学校学院相关科技文体活动者;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导师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获得重要科研成果者;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实践等各类竞赛活动,且成绩突出者;在道德风尚、社团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应用开发研究与设计能力较为突出,能够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运用专业领域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技术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优先。

    15.未尽事宜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16.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15日—918日)

    二、三年级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申请者参评的科研成果,取得截止时点为本方案发布之日。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等文件评定,学生无需申请。

    2.学院初审(919日—925日)

    学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排序,由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等级审定。(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等级,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如学校对奖学金评定方案增加了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2019级、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1918


    附件: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

     

    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学金等级

    奖励额度

    指标分配总数

    2019级指标分配情况

    (元/人)

    2019

    学硕

    专硕

    1

    一等奖(10%

    12000

    4

    4

    /

    2

    二等奖(20%

    9000

    7

    7

    /

    3

    三等奖(40%

    6000

    14

    14

    /

    4

    四等奖(30%

    4000

    11

    11

    /

    合计

     

     

    36

    36

    /

     

    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学金等级

    奖励额度

    指标分配总数

    2020级指标分配情况

    (元/人)

    2020

    学硕

    专硕

    1

    一等奖(10%

    12000

    13

    6

    7

    2

    二等奖(20%

    9000

    25

    11

    14

    3

    三等奖(40%

    6000

    50

    22

    28

    4

    四等奖(30%

    4000

    38

    17

    21

    合计

     

     

    126

    56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