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17〕10号)(附件1)及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资格及奖励名额

       1.基本原则:以学院学生综合评价的结果为基础,优先推荐平均绩点高、英语成绩好、科研潜力大的学生。有过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已备案)以及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理的学生及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2.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含休学后按期复学的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学院择优推选1名竞争名额排序上报;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共评选3人(另推荐1人为竞争名额)。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及评审方式、评审程序

    1.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操海群、张

      员:潘月敏、周权、戴照力、檀根甲、李桂亭、唐庆峰、张华建、杨 梅、汪霞、王梦秋、林一帆

          书:杨 梅(兼)

    2.评审方式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察研究生上一学年(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内容,重点考察学术型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型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按照计分细则进行打分。

    根据学生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按高低和各等级奖学金推荐比例进行排序,确定相应等级奖学金。

    3.评审程序

    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公示;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或相关专家推荐;学院召开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议;⑤在申请者无异议的情况下,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公开答辩,采用无计名投票,按综合分数排序方式产生;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上报获奖者候选人名单至研究生处(学院)。

    三、评审细则

    学院采取综合测评成绩得分的评价方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定奖学金等级候选人。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由政治思想及社会服务情况(10分)、课程学习成绩(硕士15分,博士10分)、科研成果(硕士40分,博士45分)、其他获奖情况(10分)、公开答辩后学院得票结果(25分)组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者。计分细则如下:


    项目

    类别

    得分

    政治思想及社会服务情况

    (10分)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学生干部及对学校、学院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的贡献情况。

    (此栏由导师评价)

    课程学习成绩

    (硕士/博士

    15/10分)

    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硕士3,博士2)

    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

    绩点=(成绩-60)×0.1+1

    科研成果

    (博士/硕士

    45/40分)

    论文类

    博士: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3.0以上(含3.0),计45分;影响因子1.0-3.0,计40分(含1.0);影响因子1.0以下,计35分。

    硕士: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计40分;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计35分;第一作者发表二类论文一篇,计15分。

    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中文期刊(二类以上)且内容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的,计7分。

    可累加。

    国家发明专利

    博士: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计45分。

    硕士: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计40分;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计40分;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三,计5分。

    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及其他获奖情况(注:获奖情况只计算学术类比赛获得的奖项)

    (10分)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下;

    每项加10、8、5、3分

    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下;

    每项加 8、5、3、2分


    厅局级、市级和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下;

    每项加 5、3、2、1分

    公开答辩后学院得票结果

    (25分)

    得分=得票数/参会委员数×25


    注:1.科研成果的认定:在读研究生期间,所有成果只能申报使用一次;

    2.发表文章须是学生硕士论文相关内容,若非本相关内容以1/2记分值;(相关性以开题报告为准;开题报告里含有此类内容则为相关,否则为不相关。)

    3.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二、其余奖项排名第一才可加分;获挑战杯、“互联网+”等学术类奖,如是团体奖,相应加分应均分到团队成员每个人,其他的则由排名第一的同学得到相应加分;

    4.发表论文,两个学生共一作者,只计1人加分,排名在前计分,排名在后不计                                                         分。或排名第一学生未参评者,给排名第二者加分(共一作者)。

    5.同一内容的学术奖励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6.每分项分值累加值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7.学生申报奖学金,需要导师同意,签字认可;

    8.论文以公开发表为准,SCI论文在线发表,或已有录用接收函(无修改意见),需截图,且需导师签字;中文接收函及国际会议论文接收函不加分

    9. 学生发表的论文,共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第一导师不算,校内遴选的兼职导师除外;

    10.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单位和通讯作者必须是安徽农业大学;

    11.非国家发明专利,不加分。

    12.总分相同以绩点排序,绩点相同再以四六级分数评定。

    13.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服务学院相关工作、参加学校学院相关科技文体活动的优先。

    14.未尽事宜或加分事项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15.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予以处分。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5日—9月18日)

    二、三年级研究生需向培养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3、4),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博士的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按照《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激励措施公告》等文件评定,学生无需申请。

    2.学院初审(9月19日—9月25日)

    国家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分配的博士竞争名额进行排序推荐。(2)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竞争名额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排序推荐。

    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学校对奖学金评定方案增加了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