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关于编制2025年度综合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5年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预算编制原则
零基预算、绩效预算、法治预算、透明预算
二、采购预算编报
(一)货物、服务类采购预算编制
属于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04年版)内品目,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编制采购预算;或采购目录以外,单次采购预算10万元(科研经费预算15万元)以上和全年累计超过3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需编制采购预算。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采购参数可参考《附件6 安徽农业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25版)》
(二)工程类采购预算编制
按照具体工程情况编制预算
三、采购预算申报要求
须根据履行岗位职责、资产配置情况、经费保障情况、项目实施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采购项目,确保预算确定后,申报采购的项目即可实施。申报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且经过资产查重,通过校内共享、调配或租赁等无法满足的;
(二)采购需求明确,满足技术参数的市场主流产品不少于3家的;
(三)具备安装空间、水、电、通风排气等条件的;
(四)经费来源明确,已经列入学校项目库或经学校审批的;
(五)单台(套)超过3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须制定大仪共享方案的,并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审核。
(六)业务管理部门应注重提高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当年采购预算支付缓慢的项目单位,需适当核减下一年度采购预算。
四、强化采购需求管理
须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安徽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加强采购项目的需求管理。
(一)下列采购项目必须开展需求调查
1.采购预算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
2.涉及公共利益、师生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
3.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4.项目单位和业务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二)需求调查的内容与开展方式
需求调查应重点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必要时还应开展需求论证。
项目单位可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做好采购需求论证,并提交纸质《安徽农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表》。
(三)下列项目必须开展项目论证
1.进口标的(产品);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
3.涉及广大师生利益的项目;
4.业务管理部门或项目单位认为需要论证的项目。
(四)下列仪器设备必须纳入共享
单台(套)价值超过30万元的大型仪器须提供《安徽农业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纳入学校大仪共享平台,无法共享的,须经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同意。
五、工作安排
2024年9月23日前将《附件1 归口导入项目明细模板》和《附件2 安徽农业大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表(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学院王成阳老师处。
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