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奋发向上,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还将获得安徽安科生物公益慈善基金会资助的奖学金。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硕士生名额分配参照参评人数而定,其中,“优秀研究生”名额按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评选,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2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按参评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5%评选,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8人。博士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为21人,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为3人。
2024年植保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班级 | 指标分配 |
优秀研究生(21) | 优秀研究生干部(8) |
1 | 22级学硕班 | 5 | 2 |
2 | 23级学硕班 | 7 | 3 |
3 | 23级专硕班 | 9 | 3 |
4 | 22级、23级博士班 | 3 |
二、评审组织与条件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9人)
主任委员:刘 柳
副主任委员:汪小强、唐庆峰
委 员:方庆奎、赵玲玲、周宗美、蒋秋双、邢文静(秘书)、程震(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研究生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无学术不端行为;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评选要求
1.评审细则须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细则,确定后须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见附件2)。
2.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原则上不再评定。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4.研究生干部指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等,其他担任学生干部情况需经学院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班和主要学生干部。
5.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①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②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③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④毕业生达不到学校学位授予最低标准;
⑤师生反映其它不宜被评为优秀的其他问题,经查证属实者。
三、评审方式、评审程序、时间安排
(一)评审方式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和《植物保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等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对参评研究生需进行综合测评。测评体系包括政治思想与品德、学习科研、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按照细则进行打分并进行分类排序。
(二)评审程序
①学院制定评审细则并公示;②个人申请;③导师推荐或相关专家推荐;④学院召开评审会议;⑤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⑥上报评审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由学校审定;⑦奖学金发放学校将依据安徽安科生物公益慈善基金会资助时间,为获奖研究生每人发放一定额度的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11月7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各班级按照要求在班级内部进行初评并排序,并在班级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3)、《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附件4)、《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以及推荐获奖人员的评奖支撑材料报送学院邢文静老师处。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电子版请直接发送至949203812@qq.com。
2.11月11日前,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对结果进行审议,并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工部。
四、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附件2:《植物保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细则》
附件3:《“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4:《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
附件5:《博士“优秀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