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位点范围内的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刘柳、潘月敏
委 员:汪小强、唐庆峰、方庆奎、郭敏、高全、李茂业、凌洁、杨梅、周宗美、李杰(学生代表)、蒋秋双(秘书)
二、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是对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的重要方式,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附件1)、《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暨优秀研究生干部三个评定细则》 (院行字〔2024〕1号)(附件6)的规定执行。
三、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1日—11月3日)
国家奖学金:需向学院提交申请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所有论文成果须附上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否则不予采用。
所有成果取得的认证截止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且不可重复使用,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需各班级统一收取材料于11月3日12点前汇总至学院统一进行检索。
2.学院初审(11月4日—11月6日)
(1)博士研究生根据分配名额排序推荐。
(2)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评审,竞争名额由学院按照竞争名额排序推荐。
(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诚信承诺书》(各学院自行拟定),向专业所在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拟于11月5日统一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指标分配
序号 | 国奖 | 名额 |
1 | 硕士基础名额 | 4 |
2 | 硕士竞争名额 | 1 |
3 | 博士竞争名额 | 2 |
特别说明: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可参考硕士期间的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不可重复使用,仅能用一次;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研究成果不重复使用;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研究成果不重复使用,因本次国奖评选产生的学业奖学金等次变化后续调整后进行公示;学硕、专硕需分类评审。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
附件6:《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暨优秀研究生干部三个评定细则》 (院行字〔2024〕1号)
附件7:奖学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