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及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各系及全体教师:
11月14-16日,学院党政办根据各班级、各位同学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根据同学们及班级反映情况,对表彰名单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11月18日学院党委会审议,现将拟表彰的名单、拟发放的奖励金额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1。
需要说明的是:
《关于印发植物保护学院“五优”表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院党字〔2021〕16号)文件明确规定:“注:全体同学要充分认识到,“五优”表彰是学院在精神激励的基础上给予物质奖励,旨在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上述奖项中同一奖项在不同年度奖励金额可能有所增减、每个奖项奖励金额不一等问题要理性看待,更多地看重精神激励。在表彰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恶意举报、无故诽谤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奖励并给予严肃处理处分。”
公示期为11月19-21日,如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反映。
联系人:丁放老师,办公地址:研究生b座公寓15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780720;联系邮箱:zbxy@ah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