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2026届研究生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6〕1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院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各班级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指标见表1。
表1 2026届各研究生班级指标名额
班级 | 省级 | 校级 |
2023级博士 | 1 | 2 |
2023级学硕 | 3 | 8 |
2024级专硕 | 3 | 10 |
合计 | 7 | 20 |
三、评选条件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规定的条款执行。其中,符合直接推荐条件的,须提交个人说明材料,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结果。
四、计分细则
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要求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等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对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
五、申请程序
研究生由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经班主任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对象),班级、培养学院评审,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各毕业班班级在3月12日(周四)下午17:00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附件2或附件3纸质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至研究生公寓B楼1503办公室邢文静老师处,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949203812@qq.com。
七、具体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学硕专硕分类评选,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到班级所有学生。
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并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执行。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