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植物保护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2026届研究生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61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院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各班级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指标见表1

    1 2026届各研究生班级指标名额

    班级

    省级

    校级

    2023级博士

    1

    2

    2023级学硕

    3

    8

    2024级专硕

    3

    10

    合计

    7

    20


    三、评选条件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规定的条款执行。其中,符合直接推荐条件的,须提交个人说明材料,由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结果。

    四、计分细则

    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要求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等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对参评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

    五、申请程序

    研究生由学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经班主任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对象),班级、培养学院评审,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各毕业班班级在312日(周四)下午17:00完成评选、公示和报送工作。附件2或附件3纸质档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至研究生公寓B1503办公室邢文静老师处,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949203812@qq.com

    七、具体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学硕专硕分类评选,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到班级所有学生。

    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并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其他事项参照《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执行。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校学字〔20212号)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


    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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